据台湾《联合报》消息,新竹县有位小学六年级的男孩上网玩游戏时,用妈妈的信用卡购买“点数”,短短七天就花掉了三十万元新台币。家人收到账单后十分震惊,不敢相信孩子竟如此大手大脚。
据报道,一位徐姓女士近日收到信用卡账单后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呼“怎么会刷了三十万?”她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发现有连续七天每天分别以两万、三万、五万元左右的金额进行消费,短短一周总消费额高达三十万元。询问后才得知,原来是自己上小学六年级的儿子在网上玩游戏时,偷偷用她的信用卡购买游戏点数和储值卡,这让她差点被气晕过去。
男童承认用妈妈的信用卡网购,他表示,在网上填写信用卡信息一点都不复杂,卡号直接从卡片上就能看到,而网络支付需要的验证密码,他猜测是妈妈的生日,没想到“一猜就对”,就这样成功完成了购物。
徐姓女士认为网络游戏公司允许未成年人刷卡消费的行为缺乏法律效力,就此向新竹县消保官罗钧盛提出了投诉。
罗钧盛在协调过程中指出,按照相关规定,年满二十岁的人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而七岁以上但未满二十岁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群。这类人群若要进行买卖、签订契约等行为,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否则相关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他还提到,网络游戏公司应当建立能够辨识和过滤消费者年龄的机制,因为现实中很多未成年人使用家长信用卡进行消费的情况,绝大多数都未获得家长的同意,同时法规层面也对未成年人的购物能力有明确限制。
网络游戏公司称,目前依旧没办法对上网者的年龄层进行过滤,而且他们还得和软件公司分成,没办法完全承担损失。经过协商,男童家长也意识到自己没管教好孩子,需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最终以十五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
罗钧盛提醒家长,要多留意子女上网时的活动内容。家里若有信用卡,需避免让孩子知晓卡号,也不要用生日来设置密码;同时他还建议网络游戏公司建立购物者年龄验证机制,不然消费者要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的官司纠纷可能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