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2月22日消息 深圳唯冠诉苹果总经销商商标侵权案今日(22日)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这是该案一审的首次开庭。庭审时长4小时,目前已结束。原告唯冠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门店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物料、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以及赔偿诉讼费用1万元等。
在举证阶段,原告唯冠方面提出,他们早在2000年就已持有IPAD商标,且此后持续生产相关产品。为佐证这一点,唯冠特意将一款自家的“IPAD”产品带到庭审现场——这个土黄色纸箱子上印着红色的大写字母“IPAD”,箱体标注显示该产品是“超薄液晶显示器”。
今天上海下着雨,不过清晨七点多就已有媒体陆续到场采访,其中既有上海本地的,也有外省市及境外的媒体。法庭的旁听席总共设有44个座位,每家媒体最多允许1人进入旁听,目前仍有数十名记者、十余台摄像机在庭外等候。一位华东政法学院的学生特意请假并打车赶来旁听,无奈旁听人数过多,最终未能进入。
根据记者从法庭现场获取的信息,在刚刚结束的举证质证环节中,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异常激烈。原告唯冠所提交的每一组证据,均遭到被告苹果的当庭否认,双方争执的气氛十分紧张,法官甚至多次提醒双方需保持冷静、控制情绪。
被告苹果方提交的一项关键证据,是涉及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事宜的协议呈批表,深圳唯冠负责人杨荣山曾在此表上签署“准”字。该证据此前已在苹果公司日前向媒体公开的律师函中提及,不过随后遭到唯冠方面的反驳。双方前几日的隔空交锋,在今日的庭审中继续展开。
目前举证质证环节已结束。刚刚从法庭内部传来的最新消息显示,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驳回原告关于“禁售令”的诉讼请求,并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程序。以上是我们目前掌握的庭审最新动态,后续更多相关情况我们将继续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