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自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货车上的乘客都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任何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前方位置不得放置超过两部电子设备,以此进一步强化道路、乘车与驾驶的安全保障。
违例的车主、司机或乘客,最高会被处以5000港元罚款及三个月监禁,所有乘客需自行承担佩戴安全带的责任。
并且,任何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前方放置的电子设备数量不得超过两部,这些设备包括手机、平板或笔记本电脑,同时每部设备的屏幕对角线长度均不可超过19厘米。
装置不得遮挡司机观察道路、交通状况的视线,也不得妨碍其查看用于观察路况的镜子、装置或显示屏,违反此规定者最高可被处以2000港元罚款。
据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指出,要求乘客强制佩戴安全带的目的在于保障安全。新规实施初期将重点放在教育与宣传方面,执法工作会采用人性化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做到情理法兼顾。
同时,特区政府运输署指出,当前全港超过60%的专营巴士已安装安全带,若座位本身未配备安全带,乘客可正常就座,不会受到法例检控。
此外,九巴等公共交通运营商还会借助车厢广播、车站与车厢显示屏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强化对乘客关于新规例要求的提示,大力宣传乘车必须扣好安全带的相关信息。